姚铃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欧盟是中国主要经贸伙伴之一。过去5年(“十二五”时期),受到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世界贸易增长减速影响,中欧经贸合作增速较上一个5年周期大幅放缓。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欧盟经济发展周期则从主权债务危机时期的紧缩整顿转为中性偏刺激增长,中欧经贸合作由此进入互为倚重、利益深度融合的发展新阶段。
一:中欧经贸合作有喜有忧
2015年,中欧经贸合作继续在曲折中前行,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双边贸易大幅下滑,但双向投资合作增长强劲。双方领导人在经贸领域达成广泛共识,尤其是三个对接,也就是“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发展规划的对接、国际产能合作与欧洲投资计划的对接、“16+1合作”与中欧合作的对接,进一步夯实了“十三五”时期中欧经贸务实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基础。
(一)中欧贸易出现较大滑坡
据海关统计,2015年中欧双边贸易额5647.6亿美元,同比下降8.2%,创造了“十二五”期间的最大降幅。其中,中方对欧出口3558.8亿美元,自欧进口2088.8亿美元,分别同比下降4.0%和14.5%。欧盟保持中国最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进口来源地位。从国别和地区情况看,当年中国与欧盟内前三大贸易伙伴德国、英国和法国的双边贸易额分别为1567.8亿美元、785.2亿美元和514.1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1.8%、2.9%和7.8%;与中东欧16国贸易额为562.4亿美元,同比下跌6.6%。“十二五”期间,中欧贸易平均增速为3.7%,其中出口增速和进口增速分别为2.9%和5.1%,较上一个5年周期明显减缓。“十一五”时期,中欧进出口、中国对欧盟出口以及中国从欧盟进口平均增速均高达两位数,分别为17.8%、17.5%和18.6%。
(二)中国对欧投资表现活跃
投资合作是中欧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欧盟一直是中国重要外资和技术引进来源之一。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中国实际利用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4.6%,金额仅次于香港,居第二位。另一方面,“十二五”时期特别是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企业对欧盟投资快速增长。人民网近日引用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和美国荣鼎咨询公司公布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对欧投资达200亿欧元,较2014年上升44%;过去5年中国平均每年对欧投资达100亿欧元,而5年前这一数字仅为10亿欧元。中国企业对欧大型并购项目不断涌现:如中国化工集团以71亿欧元收购世界第五大轮胎制造商意大利倍耐力公司65%的股份,创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欧并购之最;复兴集团耗资9.6亿欧元收购法国地中海俱乐部(Club Med),海航旅游集团投资2500万欧元收购欧洲最大旅游集团——法国皮埃尔度假及中心公园集团(“PVCP集团”)10%股份,中国三胞集团宣布收购世界最大的玩具连锁店英国哈姆雷斯(Hamleys),以及广受关注的中远集团收购希腊比雷埃夫斯港码头项目,等等,显示中国企业在欧盟的投资领域日益宽广,而且相关投资也有助于欧洲企业对中国市场的拓展,充分体现“一带一路”互利共赢的精神。
(三):中欧经贸关系持续升温
随着《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所确定的“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关系深入推进,中欧经贸合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在成员国层面,中国与英国、德国和法国等传统伙伴,以及与中东欧国家等新兴伙伴之间的合作各具特色,推动中欧经贸关系持续升温。2015年,通过致力于打造“共创21世纪全球战略伙伴关系”的中英“黄金时代”、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中法“紧密持久战略伙伴关系”,以及中国与中东欧“16+1”平等合作,中欧经贸关系不断向前推进。这一年也因而被双方学者称为“中欧年”。
中国和英国的经贸关系以金融与基础设施合作为主要领域。英国是首个宣布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西方大国、首个在核电建设领域引入中国资金和技术的西方发达国家,也是中国推行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伙伴,包括建立货币互换机制、在伦敦设立人民币清算行、发行中国之外人民币主权债券,以及加快双方证券市场合作,等等。2015年10月发表的《中英联合声明》中有关双方“认同彼此对自身政治体制、发展道路、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重视”的阐述,表明中英政治、外交关系日趋成熟,将为双边经贸合作注入更大动力。
就经贸关系而言,中国与德国的合作走在与其他国家合作的前列,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后的3-4年内尤其如此。近年来,中德务实经贸合作在已有基础上,开始向高端与创新领域推进:如工业4.0、能源、海洋、电动汽车、环境与气候等领域的合作。而2014年发表的《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商定,中德双方“每年举行一次由两国外长主持、国防部代表参加的中德外交与安全战略对话,加强两国在外交和安全政策问题上的协调”,表明随着中德经贸关系紧密度的提升,通常在盟友之间开展的外交与安全合作也提上了全方位中德战略伙伴关系的议程。
受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冲击,法国经济当前仍在调整之中。但2015年中法在经贸领域取得的发展使得中法经贸关系成为有别于中英、中德经贸关系的另一个极具特色的代表。尤其第三方市场合作,开创了中欧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发展战略对接的具体模式。法国的高端技术、核心装备、奢侈品行业,以及中国的装备产能、价格优势、以及庞大的中产阶层消费市场,找到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定位。与此同时,法国中国工商会的成立,是中国在欧盟成立的第二个商会,不仅为中法两国企业搭建了信息与交流平台,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企业在欧盟的投资促进体系。
中国与中东欧合作,是近年来中国完善中欧经贸关系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2年以来,每年一次的中国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会晤,积极推动互利共赢的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取得新发展。中国与中东欧经贸合作不仅体现在合作领域覆盖广,如互联互通、经贸与金融、农产品与食品、科技卫生、人文交流、地方合作等,而且其中有的领域,如互联互通、金融等领域合作,对于丰富中国与欧盟合作方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此外,中国和匈牙利2015年6月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成为中国同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此类合作文件,表明中国与中东欧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以点带面、不断深入。
(二)中欧共建“一带一路”迈出实质步伐
2015年6月召开的第17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包括:对接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搭建互联互通平台,加强亚投行与多边开发银行合作,深化信息通信技术领域对话与合作,推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共促开放型世界经济和建设公平、透明、基于规则的贸易投资环境等。这些共识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双方支持各自发展目标与提升全球影响力的宗旨,为中欧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是相互参与对方主导的多边开发机构。一方面,欧盟国家积极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截至2016年1月亚投行正式成立,欧盟14个成员国全部完成《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的签署,成为亚投行创始成员国,约占亚投行创始成员国总数的1/4。另一方面,2015年12月,中国正式成为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第67位股东。双方相互积极参加彼此主导的多边开发金融机构,表明在基础设施与能源领域,在广阔的亚洲和欧洲,尤其是中东欧、中亚等市场,中欧之间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平台基本形成。
二是中欧物流通道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首先,中欧快速货物班列逐步走入正轨。据中方统计,截至2015年7月1日,中欧班列增至21对,多趟线路在2015年实现回程班列零突破;截至当年10月末,中欧班列已开行1058趟,直通欧洲7个国家11个城市。其次,“中欧陆海快线”匈塞铁路塞尔维亚段于2015年12月23日动工。铁路改造完成有利于拉动整个中东欧地区和西欧国家的互联互通,并助推欧洲投资计划中的欧盟跨境通道建设。再次,波兰铁路公司PKP与郑州国际陆港公司2015年6月签署备忘录,合资打造波兰和白俄罗斯边境的马瓦舍维切集装箱主枢纽。中波物流枢纽的建设成为中欧物流通道建设的有力补充。
三是中国在欧经贸合作区建设再添新园。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产能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积极开展经贸合作区建设合作。2013年启动的匈牙利商贸物流园区预计2017年建成。2015年1月和3月,塞尔维亚贝尔麦克商贸物流园区和罗马尼亚综合性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相继启动。上述2个服务型园区与1个生产型园区分别由中国地方省市对外经贸的龙头企业牵头开发,契合中东欧国家市场环境与需求,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一带一路”合作的标志性项目。
三、欧盟新贸易战略对中国的影响
2015年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未来5年贸易政策新文件——《贸易惠及所有:迈向更负责任的贸易和投资政策》。该政策文件从两个方面阐述了欧盟未来5年贸易政策的精髓:一是欧盟未来贸易政策的三大核心目标在于实现有效性、透明度和价值观;二是为实现上述三大核心目标,欧盟将展开一系列贸易谈判,优先在于重塑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谈判体系,以及完成与美国的TTIP、与日本FTA和与中国的投资协定谈判。这一新贸易政策对中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欧盟未来谈判将聚焦三大核心
有效性方面,强调贸易政策需带来真正的经济价值。在货物和服务依价值链布局全球的时代,欧盟对外商谈的贸易协定将更多关注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人员流动。表现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上,中方在有关金融、电信、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开放将成为欧盟希望重点突破的方向。但同时,一直困扰中国企业在欧盟投资的自然人移动问题,则有望借助欧方政策调整,顺势而为,取得进展,从而解决中方投资者和企业高管、专业人士等申请欧盟工作签证所面临的限制和障碍。
价值观方面,欧盟强调贸易政策必须捍卫其社会价值观和监管模式。这意味着其对外商谈的任何贸易协定都不能降低消费者、环境、社会劳工保护水平。也就是说,欧盟未来对外谈判文本中“可持续发展章节”将成为必不可少的内容。就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而言,比较敏感的问题主要是劳工问题。欧方推崇国际劳工组织主张的四大劳工权益,中欧双方对此有不同认识。即使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能够暂时搁置该议题,一旦启动中欧自贸协定谈判,欧盟仍将进一步推动实现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核心价值诉求。
透明度方面,指的是让欧盟民众更深入更广泛地了解欧盟委员会的决策,包括贸易谈判在内。欧盟在对外贸易谈判中强调透明度,始于欧美TTIP谈判,包括公布谈判文件,就双方敏感性问题征询公众意见等。2016年,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即将进入文本谈判阶段,可以预见未来在核心问题的交锋上,欧盟民意也会成为左右谈判进程的一个不确定性因素。
(二)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将面临重塑
在这份新的贸易政策文件中,欧盟认为如多边贸易体系要在全球贸易自由化方面发挥作用,世贸组织首先要将“多哈回合”这一页翻过去,即结束多哈回合。正如2015年12月举行的内罗毕世界贸易组织第10次部长级会议所体现的,欧美在世贸组织发展方面,未来将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世贸组织在制定与执行贸易规则方面应发挥中心作用,包括从知识产权到海关便利化,从数字贸易到良好监管;二是世贸组织前进道路在于聚焦一些范围较小、针对性较强的议题,而不是多哈回合所追求的那种面面俱到的大规模全球协定;三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些成员可以率先启动相关议题,同时这些谈判对世贸组织的其他成员保持开放状态,如当前已经达成成果的信息技术产品谈判,以及正在进行的环境产品谈判。
欧盟上述观点与美国一致。欧美放弃多哈回合,并希望按照上述三个原则重塑多边贸易体系,必将对中方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的利益带来不利影响,需保持警惕并妥为应对。对于欧美TTIP谈判有关重塑全球贸易规则的动向,应密切跟踪,尽早把握,并利用多边场合积极参与相关规制的讨论与确立。
四、2016年中欧经贸关系面临两大议题的突破
中国与欧盟在三个层面的对接,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此同时,2016年对于中欧经贸关系仍是一个转折之年,有可能给双方务实合作带来挑战。主要是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及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两大议程亟待突破。
(一)欧盟委员会已启动相关评估程序
所谓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指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在反倾销调查中,倾销幅度的计算可以不以中国商品的实际成本数据为依据,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作为依据,即“替代国”做法。该条款的适用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15年内,也就是说应于2016年12月11日自动失效。如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是国际条约的规定,也是包括欧盟在内的世贸组织成员应承担的义务。欧盟是否履行相关条约和法律的义务,关系到其在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公信力,也关系到其希望借助世界多边贸易体系推进政府采购协定、环境产品协定等谈判策略的推进。另一方面,欧盟如果拒不执行相关规定,中国可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出起诉,并在世贸规则框架内对欧盟采取报复措施,这对于经济处于艰难复苏中的欧盟来说弊大于利。
基于此,2016年1月13日,欧委会启动了成员国贸易部长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15年过渡期即将结束的首次口头讨论,揭开了这项影响中欧经贸政策走向重要法律议题审议的序幕。截至2月底,欧委会分别与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展开咨询磋商,以及启动为期10周的公众咨询。下一步,欧盟方面还拟在3月中旬召开所有利益相关方参加的会议,进一步评估欧盟贸易防御调查倾销幅度计算方法调整给欧盟带来的影响。
从目前进展来看,欧方最快需要到今年7月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做出进一步结论。对于如何解决2016年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欧盟方面目前有三个方案选项:一是维持欧盟当前的贸易防御法规不变,继续采用“替代国”方法计算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二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到期后,无条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三是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采取缓和措施。考虑到上述因素,以及其部分受保护产业仍然脆弱,欧方采用第三种方案的可能性较大。
根据欧委会2015年12月公布的初步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底,欧盟对中国产品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有52项,2015年进口金额为41.34亿欧元,占欧盟同期从中国进口总额的1.37%,涉及就业人数23.43万人。如果取消替代国的计算方法,欧方对中国产品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将减少27%,欧盟从中国进口相关产品的价格将降低19%、市场份额将增加17-27%,欧盟相关产业的盟内销售或者从第三国的进口份额将可能被挤占。但另一方面,欧盟消费者与下游产业将从中国的廉价商品中受益、就业机会将增加。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形下,短期而言可能导致欧盟3.04万至7.7万人失业;长期而言可能使失业人数增加6.36万至2.11万人。
与此同时,欧盟钢铁、陶瓷、纺织品、化工等脆弱产业仍然依赖保护,需要过渡期。在欧盟对中国实施的52项反倾销措施(包括价格承诺)中,以就业人口衡量,受影响最大的前两大产业分别是陶瓷和钢铁,涉及就业人口分别为10.3万人与5.5万人;按市场价值衡量,受影响最大的前两大产业是钢铁和陶瓷,其销售额分别为290亿欧元和130亿欧元;按实施反倾销产品进口金额占整体欧盟从中国进口的比重衡量,陶瓷与纺织排名前两位,占比分别为47%和13%;按受欧盟反倾销措施限制的产品数量而言,化工与钢铁占据前2位,分别为14和13起。欧盟新贸易政策——“贸易惠及所有”,强调其贸易政策的有效性在于确保区域内消费者、生产者及中小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并且适应市场的开放。鉴于上述产业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改变后可能遭遇冲击,欧盟预计将通过修订其贸易防御法规,给予相关产业一定的保护过渡期。
(二)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程能否加快
2013年12月第16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决定启动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2015年6月第17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决定年底之前确定中欧投资协定范围并形成合并文本。截至2016年1月12日,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行了9轮,且按照领导人会晤精神敲定了合并文本,涵盖市场准入、监管环境(尤其是关于透明性以及许可、授权程序方面的监管)、高水平与平衡的投资者与投资保护、与外国投资有关的环境与劳工标准四个方面。可以看到,中欧领导人的政治决策对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发挥着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从欧盟推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所开展工作看,第一,2015年10月欧盟出台的未来5年贸易政策文件将“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视为与欧美TTIP、欧日自由贸易协定并列的三大核心谈判任务。其次,作为对中方提出“下一步经贸关系发展方向可启动中欧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 倡议的回应,欧盟一方面强调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是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于2015年12月委托欧洲政策研究中心来华与中方研究机构进行交流,就相关议题开展非正式探讨。第三,欧盟贸易委员马尔姆斯特伦2016年1月底会见欧盟中国商会论述中欧经贸关系时强调,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是当前中欧双边经贸关系中的重中之重,在两国高层的推动下,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已经进入了谈判的最后阶段。
对于中方而言,有必要在政治层面进一步推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毕竟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所涉及的四大领域都是当前欧盟与发达国家进行自贸区谈判的核心议题,一旦中欧投资协定能够达成,中欧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会加快提上议事日程。
这当然也需要中方进一步培育市场的决策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优胜劣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共同打造互利共赢的中欧经贸关系。
(本文作者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欧洲研究部副主任 )